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引言:东方烟草报1月15日在第一版登出“强调·提问·关切——记姜成康局长作工作报告时的几次即席讲话”后,一些同行来电询问姜局长说的‘最近我让研究所专门整理了国际上几个大烟草公司的有关情况’涉及的有关资料。本人现整理出一篇侧重于谈跨国烟草公司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的文章,以供关心行业改革的同行研究和交流。”
对于以母子公司体制为基础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来说,能否按照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构建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是决定其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在。放眼全球烟草业,奥驰亚集团、英美烟草公司、日本烟草公司三大跨国烟草公司之所以始终保持着较为强大持久的市场竞争力,并一直在中国以外的国际市场上保持着“寡头垄断”之势,与它们的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度较高是密不可分的。当前,中国烟草在坚持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前提下,正在推进以母子公司体制为基础、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对所属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的重大改革。在这种背景下,分析借鉴几大跨国烟草公司的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借鉴其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对于深化中国烟草总公司体制改革、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烟草特点的行业组织管理体系,无疑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一、奥驰亚集团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
奥驰亚集团是除中国烟草总公司之外的全球第一大烟草公司,在2005年《财富》排名中列全球500强第50位。目前,该集团全球雇员达15.6万人,其产品销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4年,奥驰亚集团总资产为1016.5亿美元,营业收入为896.1亿美元,营业利润为151.8亿美元。从烟草业务来看,2004年,奥驰亚集团共销售卷烟9485亿支(1897万箱),销售收入为570.5亿美元,销售利润为109.7亿美元。
(一)奥驰亚集团的组织模式
奥驰亚集团是一个以烟草为主的多元化集团公司,它实行以母子公司体制为基础,按产品和经营地域划分事业单位的组织模式。该集团目前主要有菲莫美国烟草公司、菲莫国际烟草公司、卡夫食品公司和菲莫资产经营公司四个直属总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每个子公司又由许多不同的经营单位组成,全球范围共有245家制造加工企业。从产权结构看,菲莫美国烟草公司、菲莫国际烟草公司和菲莫资产经营公司均是奥驰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卡夫食品公司85%的股权为奥驰亚集团拥有。除上述四个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奥驰亚集团还持有米勒啤酒公司28%的股份,但不直接控制啤酒业务。
(二)奥驰亚集团的治理结构
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奥驰亚集团依照美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治理结构。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目前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公司治理指南》。
1.股东会
2004年,奥驰亚集团有28.1亿股股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