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 十多年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历程证明,信息化手段和理念是新税制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随着实践的深入,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应用层次逐步提高,即从局部的信息化向全局的信息化发展,由基层的信息化向决策的 信息化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具有了一定规模和基础,综合征管、增值税、出口退税三大关键业务系统都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与此同时,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也开始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系统林立、标准不一,数据共享程度不高。金税工程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都在全国统一应用,但二者之间互不兼容。与此同时,几乎每一省市都在开发应用基于税收征管业务的征管软件和基于行政管理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不仅增加了运营、维护和服务成本,而且给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等带来了很大不便。
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目前税务部门的硬件配置日益现代化,但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程度与使用效益却很低。一些基层税务部门计算机的应用水平仅停留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及税收会计核算等初级阶段,信息系统的强大管理功能、分析功能、数据处理、交换功能和监控功能远未发挥出来。
欠缺与信息化建设相匹配的管理创新。基层税收部门信息数据采集的随意修改性仍然很大,对完整、准确、即时采集数据的功能重视不够,从而形成了大量的垃圾数据及信息孤岛;缺乏以涉税经济信息管理为基础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及决策支持;税务机关的信息数据采用的是手工输入微机的办法,由于现在的办税窗口服务是登记制而非审核制,致使信息资料可信程度不高。
进度不均衡。从地区看,经济发达地区快于欠发达地区;从系统来看,国税系统快于地税系统。
目前我国的税收信息化需要结合税务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信息化的运行规律,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改进、完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创新管理理念。深刻理解税收信息化的基本内涵,纠正“重建设、轻管理”、“重投资、轻维护”、“重流程、轻数据”等认识上的偏差,重视信息化对税收管理方式、内容及运作程序等多方面变革的要求。树立全局的观念,坚持系统化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把税收信息化纳入到整个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背景中加以统筹规划。明确技术与业务的关系,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能动作用,实现业务管理与技术保障的有机统一。应突破局域网的限制,完善“总局—省局—地市局—区、县局—科、所”的纵向网络,建立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互联网络。
搭建高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