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一网民通过“网上民生”栏目咨询如果公司发工资不给工资单怎么办。
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付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 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