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围绕劳动合同法(草案),社会各方发生了巨大的意见分歧。主要的争论在于,当下的中国需要一部完美、超前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还是需要一部更具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的法律?
在一家港资首饰厂切割了7年矿石之后,四川人冯兴中成为二度矽肺病患者。虽然外表看起来与正常人并无二样,但他的肺部正在纤维化,跑,对于他来说,已是记忆中的运动,崔健的一句歌词“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因为我身体已经干枯”成为了他的精确写照。
33岁的冯兴中知道死亡正在逼近———过去一年里,同样病症的几位工友先后去世。在余下的时间里,他有一件事必须完成———赢得对雇主的赔偿诉讼。
这是冯兴中生命的全部目标。但由于当初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他的诉讼两次被法院以“证据不充分”为由驳回。
这样的悲剧也许将不会再上演。今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其中明确规定,针对“已存在劳动关系,但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如果“除非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此种情况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样针对时弊的条款在草案中比比皆是,劳动者的权益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草案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来,引发的关注和激辩超乎寻常。
截至4月20日,全国人大已收到来自用人单位、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普通劳动者等各方意见19万余件,其中,来自基层劳动者的意见高达65%。
与此同时,各界激辩之声亦达到沸点。
跨国公司的担忧
希望通过提高劳动基准,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劳动合同法(草案)的重要思路之一,以待遇形式体现的最显性的劳动基准主要是经济补偿金,涉及解除、终止合同时的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竞业限制的补偿金等等。
对于草案,跨国公司的反应相当激烈,欧盟商会和上海美国商会,同时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递交给全国人大。一时间“外商将因草案撤资”的说法不绝于耳。
据报道,欧盟商会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将对外资企业在华投资产生重大影响,认为“新法律草案中严格的规定将限制用人单位的灵活性,并将最终造成中国生产成本的提高。生产成本的提高将迫使外国公司重新考虑其新的投资或是否继续在中国的业务”。上海美国商会的表述则更加直接:“我们认为可能会对中国的投资环境产生消极影响。”
“我并不担心外商撤资,也不担心会因为外商撤资而影响中国经济的增长,反而我替他们担心可能因此失去中国市场。”草案起草者、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郭军对本报记者说,“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低廉,为何会有那么多外商到中国投资呢?他们在过去已经赚取超额利润。真正影响中国经济的,是对劳动者权益的过度侵犯影响了劳工素质的提高,使得中国经济只能在低水平的量的方向发展。”
学界激辨
如果说跨国公司对成本上升的担忧并不难以理解,那么,来自学界的争论也许是在普通人意料之外,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是各方都认可的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