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吴先生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北京一家企业已经工作了9年多。他所在的企业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上社会保险,而他也一直不知道有这码事儿。最近,他才从朋友那儿得知,企业应该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和给他上社会保险。于是,他找到老板,向老板提出签合同和上“三险”一事。
让吴先生始料不及的是,老板却这样回答了他:“你要是想签合同和上‘三险’,那你就走人不要干了;你如果想继续干,就不要提签合同和上‘三险’的事儿。”听了老板的话,吴先生感到进退两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可见,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这是劳动者所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吴先生所在的企业的老板,拿签劳动合同和给员工上社会保险来要挟员工的做法,是和《劳动法》相悖的。
就吴先生而言,他在企业已工作了9年之多,与企业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理应享受《劳动法》规定的相关待遇,但由于企业不按照劳动法规办事,致使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像吴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的违规行为给予纠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的生活中,像吴先生遇到的一提起签合同、上保险就遭拒绝的情况并不鲜见。尤其是在一些招录新员工的企业,只要应聘者一提出签合同、上保险问题,企业就把应聘者拒之门外。对待这种不按法规办事的企业,应聘者不妨采取“先进门后算账”的方法,应聘时先不提签合同、上保险的事儿,等被录用进了企业的大门,先工作一段时间,造成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再通过不同渠道,依法进行维权。当然,这种做法对于员工来说是个被动的做法,欲想从根本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还须企业依法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