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上海施行的欠薪保障制度运行几年下来,为400万劳动者提供了保障。这就好像储备下一大缸水,一旦发生了火灾,我们就能及时救火”。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代表告诉记者,只在小企业施行的这一制度今年有望推广到申城绝大部分企业,让保障范围扩大到更多人。
为了更有效快速地从制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矛盾和社会动荡,保证经济良性发展,祝均一代表此次将连续第二年提出制定《欠薪保障法》的议案。
欠薪影响社会稳定
据介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主要表现。以上海为例,劳动保障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中约25%跟欠薪有关,并呈继续增长之势。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中也发现,在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非常突
出。欠薪欠保,特别是欠薪欠保逃匿引发的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祝均一代表指出,从《劳动法》和相关规章的规定看,欠薪欠保的违法性毋庸置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中也有相应处罚规定。但由于欠薪欠保的情况很复杂,有的是用人单位无力支付,有的是业主逃匿。因此,虽然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劳动者获得报酬的权利是明确的,但要把法定权利变成现实工资,还有赖于专门的法规保障。从保证劳动者实际获得报酬,解决基本生活、避免社会矛盾的目的出发,应当制定《欠薪保障法》。
应当专设《欠薪保障法》
他特别指出,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企业退出机制特别是破产制度提出了新要求。从正在酝酿的《破产法》修正草案看,其适用范围将从国有企业扩大到所有商事组织;在清偿第一程序中,除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保险福利可以得到偿付外,还应计发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这种改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从我国目前状况看,如果缺乏《欠薪保障法》的支持,改革很难取得成效。这是因为,一旦大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兑现拖欠职工工资、保险福利、经济补偿金的压力将非常大,矛盾将非常尖锐。企业、政府或任何组织都不可能包揽职工安置问题。2004年,上海市对2216户企业涉及40余万从业人员的一项调查结果也显示,70%的企业要求对欠薪保障制度立法。
大企业今后也将参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由于竞争加剧、诚信体系缺失等多种原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祝均一代表表示,设立《欠薪保障法》可以通过国家立法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他透露,今年上海有望将欠薪保障的相关规定从部门规章升格为政府规章,这样就能保障更多职工的利益。他希望今后在上海能将300人以上大企业也逐步纳入制度,进一步加大保障的力度。
在上海,欠薪保障制度目前在300人以下的小企业施行已有近3年的历史。此前发生老板逃逸、企业倒闭等情况时,劳动者靠打官司要回工钱往往时间比较长,有了欠薪保障金“托盘”,一旦发生不幸,可以通过基金先行垫付,帮老百姓过了这道难关,然后再通过法律手段追索,要到钱后归还基金。祝均一透露,目前该项基金已经涵盖数万家小企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受惠人数达到400万左右。基金规模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