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叶女士在常青花园一家超市打工,辞职时超市扣下200元押金不肯退。昨日,在本报记者协调下,叶女士拿回了全部押金。
今年2月,叶女士到这家超市应聘工作,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市随后从她两个月工资中扣下200元作为押金。4月
,叶女士辞职时索要押金,遭到拒绝。超市负责人称,叶女士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要扣下押金作为违约金。
记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