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根据当前的就业形势和任务,笔者认为现行有的政策需要强化,有的政策需要弱化,有的政策需要修改。政策调整要体现时代性,着眼阶段性,注重连续性,把握规律性。
一、税费减免政策对调动下岗失业人员自谋就业,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起到重要作用,也是落实较好的再就业政策之一。建议在过渡期间继续执行并完善此项政策:一是改变按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用工比例来确定减免比例的做法,实行按企业实际新增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给予定额减免的办法;二是不再区分企业类别,对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经营户,都应按实际吸纳人数享有税收减免政策,这样有利于调动各类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三是适当减免增值税,或者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另外在政策制定时,应明确对恶意逃避税费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的规定。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是指向特殊就业群体的援助政策,既解决了部分“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又调动了单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据有关调查显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70%得到了妥善安置,其余都是自愿失业或身体等原因放弃再就业,建议此项政策再过渡3年后逐步取消。鉴于就业困难群体大部分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实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同时,应给予这类群体适当的医疗补贴,并纳入社会医疗救助范围,以解决他们无钱看病的实际问题。
三、社会保险补贴是针对特殊时期采用的特殊政策,此项政策对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来说效果较好,但由于商贸、餐饮、服务业这类小企业普遍存在没有参保问题,实际上得到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不多,下一步政策上应逐步弱化,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建议此项政策只限于针对“4050”就业困难群体的补贴。这是因为:第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参保缴费责任,如继续放大享受范围,不利于规范参保行为和缴费责任;第二,社保补贴政策对建立市场就业机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社会保障长效机制的形成;第三,社保补贴在操作中实行“先缴后补”,普遍认为程序多,手续多,审核难,补助难。
四、职业介绍补贴政策是建立市场就业机制的一项探索性尝试,由于多方面原因,总体来看效果不好,建议取消职介补贴政策。其理由是:一方面,政府安排了大量资金,但由于职介机构难以取得有效劳动合同,很难得到政策补贴;另一方面,政府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工作实绩给予定期补助;再一方面,为解决工作经费不足问题,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该实行有偿服务,可以单向收取用人单位费用。
五、培训补贴政策是为了提高下岗失业人员技能采取的一项过渡性措施,鉴于大规模再就业免费培训工作已经过去,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而实际成效不大,建议取消培训补贴政策,将这项补贴转向开展SIYB创业培训。根据各类工种培训的实际成本,制定合理的补贴标准,鼓励具备SIYB培训资质的公共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对有就业愿望、有创业能力、有一定资金、有创业愿意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以“1+1群”的创业模式带动就业。创业培训立足于提高素质,掌握技能,促进市场调节就业机制的形成。
六、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目前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下岗失业人员苦于手续繁琐,政府部门认为好事难办,银行系统感到风险太大,建议改为创业贷款,由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按照《担保法》组织实施,政府给予贴息,商业银行按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