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就在法国因新劳工法案引发的抗议活动愈演愈烈之际,3月20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全文,正式就这部涉及中国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中国继去年7月向社会公布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后,又一次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
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加快,劳动力市场出现了诸如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滥用试用期、劳动力派遣等新问题。建立健全劳动法律制度已成为国家的紧迫课题。
劳动合同制度面临五大问题
中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是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法确立的。12年来,我国劳动关系逐步市场化,劳动关系从直接由国家管理、规范变为主要由市场调节和法律规范。
但是,正如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郭军所言,由于法律规范不完备、不合理以及执行得不好,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越来越多,并成为引发人民群众对政府不满,影响社会稳定,质疑我国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原因之一。
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五大问题:
首先,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甚至不承认与劳动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目前,全国城镇从业人员2.6亿,其中单位就业1.14亿人,灵活就业5000万人,个体工商户5515万人。据2004年抽样调查统计,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与2002年相比降低了近十个百分点。特别是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只在40%左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使得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难以确认,以劳动关系为依据的劳动者工资报酬权利、参加工会组织和参与集体协商的权利、解除合同获得的经济补偿权利、享受社会保险权利等等,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其次,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据调查,目前全国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下的占60%左右;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仅占20%,辽宁、天津、山西、山东、江西等5省都在10%以下。这一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也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再次,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定责任,是近年来在许多用人单位中突出存在的问题。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由于试用期间职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有的用人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生产旺季大量招用员工,规定较长的试用期,在试用期结束前,以所谓的劳动者达不到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变相盘剥劳动者。
第四,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