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网Dianliang.com消息:今年,我市的劳动仲裁将推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四快工程”,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无积案发生,以缓解劳资案件审理时间过长的问题。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还将推进区级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力争年内各区均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副市长梁道行出席了昨天的会议。
据了解,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申请法院审理前,必须经过劳动仲裁,这也就是简称为“一裁二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现在劳动仲裁部门一般在2个月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结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再延长6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一般在3个月内结案,经本院院长批准的可延长3个月。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再延长3个月。走完全部程序,不延期的最长可达11个月,全部延期的最长可达30个月。漫长的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往往使劳动者被拖得筋疲力尽,特别是对被拖欠工资,涉及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案件的劳动者不利,直接影响了他们正常生活、再就业和继续医疗等紧迫问题。
为了改变繁琐的劳动仲裁程序,市劳动仲裁院制定并推行了《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规定》,对仲裁程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措施是:劳动仲裁收费前置,避免立案后申诉人不交处理费的撤案程序;被诉人答辩期前置,避免案件处理时间的拖长;收集证据材料前置,在被诉人答辩期内,可按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收集证据材料;庭前实现证据交换和质证,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对个别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实现当庭裁决;案件开庭审理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写出裁决书。另外,仲裁院还完善案件结案归档环节,落实催办制度,对仲裁员办案进度予以必要监督。上述措施的推行,大大加快了案件处理速度,突破了劳动积案这一瓶颈,原来审理一个案件最长的长达9个月,现在所有案件均在2个月内得到解决。去年我市劳动仲裁机构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申诉15764宗,立案13190宗,共结案12849宗,涉及劳动者65893人,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了100%。
今年,我市劳动仲裁将进一步“提速”,推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四快工程”,强化有利于劳动者的措施,加大调解力度,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昨天的会议上还透露,今年我市还将积极推进区级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力争各区均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目前龙岗区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已经成立运作。
